
2026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若干措施》),试行期三年,围绕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教育住房就业保障、营造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系统推出一揽子务实举措,积极应对人口发展新形势,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天配资交易,让“想生、敢生、优育”成为更多韶关家庭的踏实选择。

真金白银减负担
延长假期护安康
生育决策的背后,首先是现实的考量。《若干措施》直面家庭最关切的经济与时间问题,拿出实招减轻后顾之忧。
“生娃花销大”是不少家庭的顾虑。对此,《若干措施》给出了直接的经济支持。对本市户籍且符合政策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通过“粤省事”等平台即可轻松申领。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政策内生育二孩、三孩产妇,还能获得每月600元、为期7个月的产假补助。在“医”这块,保障也升级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更宽,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了保障,甚至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也能报销,尽力扫除保障盲区。

我市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持续为符合条件的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范琳珍 摄
除了减轻经济负担,时间也是关键支持。《若干措施》在假期上做足了“加法”。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享受80天、90天和100天的奖励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80天奖励假,包含在此奖励假内),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更贴心的是,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对子女未满月的男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孩子3周岁前,父母双方每年还可各享10天育儿假。这些规定,旨在让父母,尤其是父亲,能有更多时间陪伴新生儿,共同分担养育责任,也让母亲能更安心地恢复身体。

儿童就医环境大大提升。 范琳珍 摄
从孕产到育儿,健康服务贯穿始终。《若干措施》强调改善医疗服务体验,建设生育友好医院,并将分娩镇痛、辅助生殖等项目纳入医保。同时,为符合政策的夫妇免费提供涵盖婚前、孕前、产前到新生儿阶段的系列健康检查与疾病筛查,为孕育健康新生命保驾护航。
孩子生了有人看
就近看病更方便
孩子出生后,“谁来带”和“病了怎么看”是两大现实挑战。《若干措施》着力增加普惠优质的托育和儿科服务供给,缓解家庭的实际焦虑。

医保相关业务窗口为市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范琳珍 摄
“双职工家庭,娃娃谁来看?”针对托育难题,《若干措施》打出“增供给、降成本、提质量”的组合拳。我市将通过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增加“公建托位”。同时,鼓励社区、用人单位、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家门口”的托育点。为了让托育机构办得起、办得好,《若干措施》提供了运营补贴(按实际入托数300元/人/月)、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5万元)以及建设提升奖补,并落实水电气的居民价格,切实降低运营成本。
孩子生病,家长揪心。为了让儿童看病更便捷,《若干措施》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提供儿科门诊服务,并推动儿科服务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意味着,无论是常见病还是日常健康管理,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能得到规范医疗服务,减少了家庭奔波大医院的辛苦。

市一医院新区医院投入运营,群众就医有了很多选择。 范琳珍 摄
此外,《若干措施》还关注科学育儿知识的普及和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通过多种渠道为家庭提供育儿指导,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保障所有孩子,特别是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的环境。
上学住房有支持
工作家庭两兼顾
养育孩子是场“持久战”,关系到未来的教育、居住和父母的职业发展。《若干措施》着眼长远,在关键领域给予持续支持,营造安心“乐育”的环境。

校园活动丰富多彩。 范琳珍 摄
教育是家庭长期的重心。《若干措施》致力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并与人口变化相协调。一方面,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入落实“双减”政策。另一方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早到校看管、午餐午休、延时托管,课后服务内容向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拓展,切实破解“接送难”和“看护空档期”问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长幼随学”机制,允许多孩家庭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为家长省去了跨区接送的多重奔波。

住房是改善生活环境的基础。对于有意“换大房”的多孩家庭,《若干措施》提供了定向支持: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浈江区、武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补贴。在公积金贷款上,二孩及以上(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达到96万元。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也将获得优先照顾,着力帮助家庭缓解住房压力。

学生课后服务向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拓展。 范琳珍 摄
平衡工作与家庭,需要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营造友好氛围。《若干措施》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鼓励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灵活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配建母婴室、提供托育服务或组织职工子女寒暑及课后托管。工会组织可以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会员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最高可达每孩6000元,体现组织关怀。
除了具体的政策支持,《若干措施》还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推进婚俗改革,破除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培育理解、尊重、支持生育的友好文化。
相关问答
1.生育支持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各项生育支持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奖励假、产假补助等均限于2026年1月1日零时以后生育(出生)的对象。
2.什么是普惠托育机构?
答:普惠托育机构是指依法登记备案并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接受政府扶持,面向社会大众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的托育服务机构。
3.哪些托育机构可以申请运营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在韶关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含举办托班的幼儿园),按实际入托数300元/人/月发放运营补贴。
4.哪些托育机构可以申请建设补贴?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在韶关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含举办托班的幼儿园),托位数在30个以上的托育机构,经备案后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30-49个托位的托育机构补贴3万元,50个托位以上的托育机构补贴5万元。
5.生育支持政策出台后产假一共有多少天?
答: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法定98天产假和广东省规定生育奖励假80天的基础上,生育二孩延长奖励假10天;生育三孩延长奖励假20天。即生育一孩享受产假共计178天;生育二孩享受产假共计188天;生育三孩享受产假共计198天。
6.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产假补助?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答:夫妻一方为韶关市户口,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对未参加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按每月600元的标准,发放给产妇7个月产假补助。
7.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答: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8.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金额是多少?
答:对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主城区(浈江区、武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万、2万元补贴。
9.“长幼随学”优待申请如何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什么途径公布结果?
答:我市“长幼随学”优待政策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实施,有意向申请入学和转学优待的家长填写好《韶关市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并准备好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学籍卡等),按申请入读或转入学校的管理权限,在教育部门发出的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县级或者市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将通过官网公告或者短信通知等形式告知。
10.女性劳动者如何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答:我市积极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共有母婴、居家、养老、医护四类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欢迎广大女性劳动者报名参加。如有其他方向的培训意愿,可一并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了解。
来源: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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